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库木孜琴声唱响新时代新疆故事******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姚亚奇 李 慧
“库木孜琴声很悠扬,二十大精神来歌唱。认真学习贯彻好,踔厉奋发很自豪。两个确立要领悟,四个意识要增强……”
连日来,克州歌舞团的文艺作品《库木孜弹唱·礼赞二十大》,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唱响。
“地虽偏,心相连,心向党。”新疆克州歌舞团党支部书记杨花明说,当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在克州如火如荼地开展,各族党员群众欢欣鼓舞,反复研读、学思悟践。克州歌舞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红色资源,编创了一系列舞台艺术精品。
“从城市、乡村到牧区,从学前小朋友到耄耋牧民,全州人民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口耳相传。作为文化宣传的‘玛纳斯奇’,我们要用接地气、有朝气、振人心的方式,通过悠扬的库木孜琴弹奏传唱党的二十大精神。”克州歌舞团的乐队演奏员买买提吐尔孙·马曼说。
买买提吐尔孙·马曼用心用情创作的《库木孜弹唱·礼赞二十大》和《我是党员我知道》,以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了大家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入了解。演唱作品发布后,已有超50万人次“点赞”。
“我们今天的好日子,幸福甜蜜美滋滋,你要问我咋来滴,喝水不忘挖井人,幸福不忘带头人,党是咱的领路人,二十大报告暖人心……”玛纳斯奇艾山吐尔·库尔班那里创编了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歌曲《帕米尔欢庆二十大》和《党是咱们的领路人》。赴农牧区现场表演时,这两首充满柯尔克孜风情的歌曲,获得了阵阵掌声,掀起克州人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潮。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位于新疆西南部。这里是中国西极,是一个边境之州。在克州,16万多人口的柯尔克孜族,能歌善舞,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坚守边境线。他们也是英雄玛纳斯的后裔。
“说起英雄史诗《玛纳斯》,我不由地想起今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观看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说唱展示,并同非遗传承人及克州歌舞团演员亲切交谈。”杨花明说,“我们谨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立志要把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玛纳斯》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
不久前,歌舞剧《玛纳斯》在克州文化中心进行了带妆彩排,伴随着铿锵的鼓点、美妙的库木孜乐曲,演员们用灵动的肢体语言演绎了传唱千年的英雄史诗。
歌舞剧是对英雄史诗《玛纳斯》的艺术化创作,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克州歌舞团不仅精心排练了一台精彩绝伦的大型歌舞剧《玛纳斯》,还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玛纳斯》的文化工程——重点打造27个(含国家级、自治区级、自治州级)的非遗项目,培育50名玛纳斯奇传承人,打造玛纳斯歌剧院,启动成立克州玛纳斯协会……
杨花明说:“歌舞剧《玛纳斯》将到全疆14个地州会演,再去全国各地巡演,进而走出国门、走向国际,把我们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到全世界。”
在克州,各族人民守边护边、建设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许多典型人物和故事,这些也成为克州歌舞团创作的素材。
目前,克州歌舞团正在创作《撸起袖子加油干》《边境线上的爱》《党徽大叔》《糖包子的故事》等舞台作品,讲述各族人民与援疆干部一起共同奋斗的感人故事;《红船精神》《星星之火》《追寻》《血,总是热的》等作品,则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革命故事。
“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感受到一种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感,一种舍我其谁的社会责任感。”杨花明表示,“今后,我们要创作出更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高质量舞台艺术精品。”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